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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化州市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1日浏览次数:706

化府〔2025〕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化州市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

 

附件:化州市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